消防灭火水渍结冰引发车祸被判赔
消防队在灭火现场遗留的很多积水结冰,致使轿车失去控制撞坏其他汽车,为此,轿车用户将消防部门和公路部门告上法庭索赔。日前,房山法院判决消防支队和公路分局分别赔偿其3.5万余元。
灭火水渍结冰引发车祸
法院审理查明,去年1月,房山区某路段发生一块汽车自燃事故,消防部门灭火时洒的水渍结冰,致使一辆轿车行驶至该结冰路段时失去控制,逆行撞到其他汽车,导致两车损毁、他们受伤。交管部门认定,该车司机王某负事故全部责任。
王某赔偿完他们损失后觉得,消防部门导致路面积水结冰,公路分局未尽法定职责准时对路面进行清理维护,均直接致使了两车相撞事故的发生,二者应该承担上述赔偿责任。
消防公路部门各赔3.5万
房山法院经审理觉得,消防支队在道路上推行灭火洒的水未准时清除,致使路面的积水结冰,妨害了道路的正常通行,王某驾驶机动车辆与别人发生交通事故,与道路结冰有肯定因果关系,消防部门应承担相应责任。
公路分局作为道路管理者,不可以证明已根据法律、法规、规章、国家标准、行业准则或者地方标准规定尽到清理、防护、警示等义务,亦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。王某开车与别人发生交通事故负事故全部责任,应认定其具备开车处置不当,是此次事故的主因,故王某对损害后果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。
综上所述,王某需要公路分局和消防支队赔偿损失的原因正当,应予支持。最后,法院判决公路分局和消防支队各赔偿王某3.5万余元。